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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媒:美判處三星賠償蘋果5.39億美元專利費
據(jù)外媒5月24日報道,美國陪審團于24日對美國手機制造商蘋果公司控訴韓國三星電子盜用蘋果手機專利向三星索賠一案作出裁決:三星需向蘋果賠償5.39億美元(約合 34.37億元人民幣)。
據(jù)報道,蘋果與三星兩公司關于專利糾紛的法庭辯論于5月18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市結束。在辯論過程中,蘋果公司市場部副經(jīng)理Greg Joswiak詳細介紹了蘋果手機及蘋果公司其他產(chǎn)品的設計對蘋果公司的重要性,他表示:“這些產(chǎn)品由蘋果公司創(chuàng)始人史蒂夫•喬布斯設計,是蘋果公司的根基。”而經(jīng)過一個周的討論,陪審團做出最終裁決,認為三星應就盜用蘋果公司產(chǎn)品的設計專利向蘋果公司賠償5.33億美元(約合33.98億元人民幣),并且三星公司因盜用蘋果公司的實用專利需向蘋果公司賠償530萬美元(約合3379.1萬元人民幣)。
蘋果隨后發(fā)表聲明稱,對于陪審團一致認定三星應就盜用蘋果公司專利做出賠償這一結果,表示十分滿意。而三星公司目前還未對此事做出回復。
三星與蘋果的專利糾紛由來已久。蘋果早在2011年便向法庭提起訴訟,稱三星手機及平板電腦盜用蘋果公司專利。隨后,法庭于2012年做出裁決,認定三星盜用蘋果公司專利一事屬實,但對于三星公司應作出的賠償數(shù)額卻始終沒能達成一致協(xié)議,導致兩方不斷上訴,一直持續(xù)至今日。起初法庭認定三星應向蘋果公司賠償10.5億美元(約合66.94億元人民幣),但在隨后的上訴法庭中該款項有所減少。截止2015年12月,三星公司已向蘋果公司賠償5.48億美元(約合 34.94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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